全球能源互联网与全球特高压互联电网关系
能源互联网的定义是唯一的,无论国内和国外的能源互联网,都具有"设备智能、多能协同、信息对称、供需分散、系统扁平、交易开放"六个基本特征,而交流特高压电网意味着高度的集中和统一,两者不仅不兼容,还具有排斥性。因此,全球能源互联网与全球特高压互联电网不是一回事。将"能源互联网"当成"特高压互联电网"的代名词,或者将"全球特高压互联电网"硬塞进能源互联网中,都是不应当的。如果能源互联网定义对内对外有两种解释,必然会造成思想混乱,影响国家3部委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指导意见的权威性。该意见明确提出,要推动国内能源互联网先进技术、装备、标准和模式"走出去",2025年成为世界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引领者。显然,交流特高压不在能源互联网的先进技术之列,因此不可能成为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引领者。
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"一带一路"战略的重要内容,是各国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的需要。但任何联通都必须因地因网制宜,电网由于是一个"立体、动态"的网络,其联通更是需要从实际出发。电网的互联互通一般指相邻两国电网的联网:根据两国电网调节余缺、互为备用、互相支持的需要,经可行性研究论证后,建设与双方电网相适应的联网工程。但全球特高压电网互联则不一样,它需要在各国现有电网之上,叠加一个1000千伏的交流特高压网架,并对现有电网进行必要的适应性改造,这种近乎"另起炉灶"的做法,显然是不切实际的。
全球特高压互联电网是无法实现的构想主要有5个方面的原因:
一是无需求。西方发达国家,包括俄罗斯和日本,自上世纪后期对交流特高压进行研究、实验和试运行后,都相继放弃了。目前他们的精力主要都集中在能源互联网建设和能源技术革命上。2015年德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超过8000万千瓦,人均达到1个千瓦,其中90%以上接入配电网就近供电,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已超过30%。德国能源专家明确表示,欧洲不需要建设交流特高压电网。其它欠发达国家基本还处于建设和完善超高压电网的阶段,并且也在积极建设能源互联网,对交流特高压这种"超豪华"的输电方式,更无需求。
二是没必要。地球上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不仅十分丰富,而且分布相对均匀,绝大多数国家都可以利用本地资源实现能源转型,没有必要舍近求远。
三是没意义。电力是同质化的,地球上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生产的电力,功能都一样,远距离、尤其是超远距离交换没有意义。由于太阳能白天和夜晚间歇性的变化,与电力负荷昼高夜低的特性宏观上一致,因此东西半球可再生能源电力基本没有补偿效益,若刻意获取,必然得不偿失。
四是难承受。从地理条件看,东西半球大陆有大西洋和白令海峡相隔,全球有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印度尼西亚、马达加斯加等一大批岛国,依靠特高压工程穿洋过海长距离输电,经济代价是根本无法承受的。五是不可能。电能(电力潮流)遵循自己的物理规律运动,它在电网中受到诸多条件严格约束,不可能像信息在互联网中那样可以自由流动,任意"分享"。因此,并非政治的因素,主要是技术、经济以及市场方面的原因,决定了全球特高压互联电网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构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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